物業企業資質取消歷程
2015年
《物業服務企業資質管理辦法》修訂,取消物業公司注冊資本限制;物業管理師等67項職業資格被取消,人社部和住建部取消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,各地先后停止物業管理人員崗位證書(職業資格)考試和頒證。
2016年
刪除原《物業管理條例》的第三十三條和第六十一條這兩條與企業資質管理相關的條款,同時修改《物業管理條例》,取消了物業管理人員從業資格限制。
2017年
國務院發布《關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》,取消了物業服務企業二級及以下資質認定,全國各地停止審批物業服務企業二級及以下資質審批。
2017年9月6日,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,會議決定,再取消物業一級資質核定。在前期已取消物業服務企業二級及以下資質認定的基礎上,再取消物業服務企業一級資質核定。
同年12月,住建部印發了《關于做好取消物業服務企業資質核定相關工作的通知》,要求各地落實《國務院關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》(國發[2017]7號)和《國務院關于取消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》(國發[2017]46號)。
2018年
這次的變化,是從“取消資質認定”到“廢止資質管理辦法”,真正意味著物業服務企業資質認定成為歷史,物業資質被全面取消了!